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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印发《新疆和田学院“十五五”事业发展 规划编制工作方案》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5-11-17  来源:发展规划处   点击量:

新疆和田学院文件


新和院发〔2025〕19号

关于印发《新疆和田学院“十五五”事业发展

规划编制工作方案》的通知

各部门、二级学院:

《新疆和田学院“十五五”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》已经党委常委会会议研究通过,现印发你们,请按照有关工作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。

新疆和田学院   

2025年6月18日  

新疆和田学院“十五五”事发展

规划编制工作方案

发展规划是党治国理政的重要方式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,“编制和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,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重要方式”,“规划科学是最大的效益,规划失误是最大的浪费,规划折腾是最大的忌讳”。用发展规划来统筹部署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事业、各项工作是运筹资源要素发挥牵引带动作用的重要体现。

“十五五”时期(2026-2030年)是在我国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、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期,也是全面深化改革、推动高质量发展和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重要阶段。为深入贯彻国家“十五五”规划以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“十五五”规划相关精神,充分借鉴其他高等院校办学经验,结合新疆和田学院现有的办学基础与区位特色,特组织编制新疆和田学院“十五五”事业发展规划(以下简称学校“十五五”规划)。该规划将明确学校未来五年的指导思想、目标任务、重点举措与保障机制,为学校持续提升办学质量、服务社会需求、实现协同创新提供顶层设计和行动指引。

2024年是新疆和田学院独立办学开启本科教育新征程、实现高质量发展的第一年,2025年又是国家“十四五”规划收官之年,这此之际,科学编制和组织实施学校“十五五”规划,对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,积极应对高等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新形势,推动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,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为做好学校“十五五”规划编制工作,根据上级有关要求,结合学校实际,制定本工作方案。

一、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

(一)指导思想

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,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,深刻领悟“两个确立”的决定性意义,坚决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坚持教育优先发展,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,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,全面把握教育的政治属性、人民属性、战略属性,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为党育人、为国育才,全面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建设,扎根中国大地办教育,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,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,加快建设具有强大思政引领力、人才竞争力、科技支撑力、民生保障力、社会协同力、国际影响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强国,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、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有力支撑,书写新疆和田学院新时代的新篇章。

(二)基本原则

新疆和田学院“十五五”事业发展规划是学校未来五年发展的行动纲领,是履行管理和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。科学精心编制既有科学性、前瞻性,又有可行性、可操作性的学校“十五五”规划,是关系到学校未来发展的基础性和全局性的重要工作,应全面贯彻以下工作原则。

1.延续性与前瞻性相结合。学校“十五五”规划是学校“十四五”事业发展规划的延续和发展,要将学校“十四五”事业发展规划的贯彻落实情况与学校“十五五”规划的编制工作紧密结合,在继承中寻求突破。同时,学校“十五五”规划要在统揽全局的基础上,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聚焦教育强国建设的新思路和

新要求,科学预测未来发展趋势,在确定发展目标、发展思路和主要措施时,做到既立足现实又富有远见,既具有延续性又具有前瞻性。

2.重点突破与协调发展相结合。在规划编制工作中,要紧密结合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,结合学校和本部门、二级学院实际,认真确定“十五五”期间需要突破的重点、难点,同时统筹兼顾“人才培养、科学研究、社会服务、文化传承创新、国际交流与合作”等方面的关系,科学处理“规模、质量、结构、效益”的关系,处理好事业发展重点突破与全面优化的关系,处理好本科教育与专科教育发展的关系,努力实现学校全面、协调、可持续发展。

3.定性目标与定量指标相结合。学校“十五五”规划编制工作,应当注重规划目标、思路和措施的可执行性和可考核性,无论是总体规划,还是专项规划、二级学院事业发展规划,都应当坚持定性目标与定量指标相结合的原则,在定性目标的基础上,能够量化的指标应尽可能量化,并将不同发展阶段的目标和相应指标尽可能细化,建立起近期目标、阶段目标与学校“十五五”规划间的衔接,学校总体目标、专项目标与二级学院目标相互协调的规划体系,以确保规划的贯彻实施。

4.学校主导与民主参与相结合。学校“十五五”规划的制定既是对学校过去办学成果的总结,也是新形势下对未来事业发展的展望。本规划旨在确保学校在新的发展阶段高质量发展,通过统筹内外资源、凝聚各方力量、科学谋划学校发展目标。学校“十五五”规划编制工作要深入了解校情、二级学院院情和师生情况,在学校主导的基础上,深入开展调研论证,广泛征求学校师生员工、和田地区、自治区相关委办局、对口援建学校和专家学者等

意见建议。充分发扬民主、集思广益,把规划编制过程变成动员全校师生员工广泛参与、统一思想、反映民意、凝聚民智的过程,使学校“十五五”规划编制工作成为进一步集聚力量、凝聚人心、振奋精神、促进发展的“兴校工程”。要增加透明度和师生员工的参与度,提高规划编制的科学性与民主性,使学校“十五五”规划能充分体现出广大师生员工的共同意志。

二、规划编制工作机构

“十五五”规划编制工作面广量大、任务繁重,编制过程中有许多重大问题需要及时研究解决,必须高度重视、加强领导、精心组织。在党委的领导下,发挥各级机构和专门的编制小组的作用。

(一)学校发展规划委员会

学校发展规划委员会总体统筹学校“十五五”规划的编制工作。研究解决规划编制过程中的有关事宜,审议规划文本。重大问题提交党委常委会研究。

(二)学校事业发展战略咨询委员会

学校成立事业发展战略咨询委员会,邀请对口援建高校的领导和熟悉规划编制工作的专家组成。对学校事业发展予以指导,对规划文本提出咨询意见。

(三)学校“十五五”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小组

成立以校党委副书记、院长为组长,其他党委常委为副组长,所有部门参与的新疆和田学院“十五五”规划编制工作小组,牵头单位:发展规划处(对外合作交流处)。负责学校“十五五”事业发展规划起草工作。

(四)学校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小组

学校成立“学科专业建设规划”“师资队伍建设规划”“校

园建设规划”等三个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小组,负责专项规划的起草工作。

1.学校“十五五”学科专业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小组

组长:殷红春、张增田

牵头单位:教务处

责任单位:组织部(人事处)、教师工作部(教师发展中心)、发展规划处(对外合作交流处)、科研处、资产管理处

2.学校“十五五”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小组

组长:许新军、潘江如

牵头单位:教师工作部(教师发展中心)

责任单位:组织部(人事处)、发展规划处(对外合作交流处)、教务处、科研处、附属医院、附属幼儿园

3.学校“十五五”校园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小组

组长:秦伟、赛甫鼎·艾拜

牵头单位:基础建设处

责任单位:宣传部、保卫处、发展规划处(对外合作交流处)、计划财务处、资产管理处、网络与信息中心、后勤综合服务中心、附属医院

(五)二级学院(单位)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小组

各二级学院、附属医院、附属幼儿园自行成立以党政主要领导为负责人的二级学院(单位)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小组,负责编制本单位的“十五五”事业发展规划。

三、规划体系和内容

(一)学校“十五五”规划体系

学校“十五五”事业发展规划按功能分学校事业发展规划、学校专项发展规划和二级学院事业发展规划三大类,是以学校事

业发展规划目标为顶层,以专项规划和二级学院事业发展规划为支撑的规划体系。

(二)规划的核心内容

总结学校“十四五”事业发展规划的执行情况(2021年来取得成绩、经验和存在的问题),分析面临的形势(机遇和挑战),提出学校“十五五”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、发展目标、主要任务、重要举措、保障措施等。

四、规划编制程序和进度安排

学校“十五五”规划编制工作分以下五个阶段进行:

(一)动员部署阶段

1.学校党委统一部署,学校成立相应机构,明确责任部门的具体参与人员。各二级学院、附属医院、附属幼儿园成立本单位的规划编制工作小组,并做好分工。

2.学校召开新疆和田学院“十五五”规划编制工作动员部署会,全面启动学校“十五五”规划的编制工作。

(二)准备阶段

1.各编制工作小组制定具体编制工作方案。

2.制定规划编制目录,明确任务分工。

3.对照原两校“十四五”规划,总结任务完成情况。

(三)形成框架初稿阶段

各编制工作小组通过资料收集、调研、分析,征询有关专家和相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,撰写框架初稿,提交学校发展规划委员会审议。

(四)形成征求意见稿阶段

各编制工作小组根据反馈意见,进一步补充修改,形成规划初稿,广泛征求各部门、二级学院意见。将《新疆和田学院“十

五五”事业发展规划(初稿)》征求发展战略咨询委员会的意见。其他规划根据需要征求意见。修改完善后提交发展规划委员会审议,形成征求意见稿。提请教代会审议,党委常委会审议。

(五)形成定稿并印发上报

将征求意见稿征求自治区教育厅、地委、行署意见,根据上述单位意见,结合上位有关规划进一步完善,提交党委常委会审定,形成定稿,正式印发全校实施,并报教育厅备案。

五、其他

1.五个阶段的具体时间节点,根据党委总体安排,一个阶段一个阶段确定。

2.各专项规划和二级学院事业发展规划牵头部门、二级学院、附属医院、附属幼儿园需在2025年6月30日前,将规划编制工作小组、工作组组成情况及联络员姓名、联络电话、电子邮箱等信息以电子及书面形式报送学校发展规划处(对外合作交流处)。

联系人:田宏宇 ;沙金磊 

送:校领导。

发:各部门、二级学院。

新疆和田学院办公室 2025年6月18日印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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